2006年12月25日07:20 國際金融報
企業所得稅優惠重點將由以區域優惠為主轉向“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
■ 本報記者 李揚 發自上海
昨日開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了企業所得稅法。該法草案規定內資、外資企業適用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將新的稅率確定為25%,比現行33%的稅率降低了8個百分點。財政部部長金人慶表示,25%的稅率對財政減收的影響不大,國家財政能夠接受。
“兩稅合并”不僅意味著將取消外資企業在所得稅上的“超國民待遇”,更重要的是,中國吸引外資的模式發生了質的變化。
稅收優惠新格局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對外資企業所得稅采取了有別于內資企業的優惠政策,盡管現行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名義稅率均為33%,但同時對一些特殊區域的外資企業實行24%、15%的優惠稅率,而內資中只有微利企業能夠享受27%、18%的照顧稅率。稅率檔次多,使不同類型企業名義稅率和實際稅負差距較大。
金人慶指出,草案將新稅率確定為25%的主要考慮是:對內資企業要減輕稅負,對外資企業也盡可能少增加稅負,同時要將財政減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圍內,還要考慮國際上尤其是周邊國家(地區)的稅率水平。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草案,企業所得稅優惠重點將由以區域優惠為主的格局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稅收優惠格局。
草案采用四種方式對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整合,實行鼓勵節約資源能源、保護環境以及發展高新技術等以產業優惠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其中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的優惠稅率。
記者獲悉,草案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照顧性稅率。小型微利企業的具體標準,國務院將在實施條例中規定。
運籌多年今出鞘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5年年底公布的2006年立法計劃,以兩稅合并為核心內容的《企業所得稅法》本來預計今年8月就提交全國人大審議,最終因種種原因推遲至今。
有關專家告訴記者,“推遲審議的原因主要是相關利益方的博弈,如今各方初步達成共識。考慮到對外資吸引力的問題,兩稅合并的進程不無艱難。”
長期以來,我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國外企業所得稅法》兩套稅制,對外資頗為照顧。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企業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收入也取得了較快的增長。據統計,2005年全國企業所得稅收入達到了5510.7億元,占當年稅收收入的17.85%,已成為僅次于增值稅的第二大稅種。
草案通過當無阻
“預計草案將很快通過。”上述專家表示。他的理由是:此次草案得以順利上會的原因之一是近期外部壓力越來越大,改革如箭在弦上。
金人慶指出,當前中國改革企業所得稅制度的立法時機已經成熟,盡快統一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勢在必行。
金人慶表示,實行新稅法,對外資企業來說,稅負將略有上升,但由于對老企業采取了一定期限的過渡優惠措施,因此不會對其生產經營產生大的影響。
記者獲悉,此前兩稅合并具體方案已經多次討論,對納稅人、稅率、稅收優惠、反避稅等方面的問題也都做了充分論證。對外資企業的過渡期設定在3-5年,并將稅收優惠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
相關鏈接——稅改正當時(短評)
■ 郭覲
目前中國經濟正處于高速增長時期,企業整體效益近年來有較大提高,財政收入也保持了較好的增長勢頭。在這樣的形勢下進行企業所得稅改革,國家財政和企業的承受能力都比較強,正是進行稅制改革的有利時機。
企業所得稅“兩稅合并”改革是為了更好地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通過實行鼓勵高新企業發展的產業優惠稅收政策,將促成外資結構的優化和升級。同時,實行鼓勵節約資源能源、保護環境以及發展高新技術等以產業優惠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將有利于進一步發揮稅收的調控作用,有利于引導我國經濟增長方式向集約型轉變,推動我國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將優惠重點由以區域優惠為主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同時對西部地區需要國家鼓勵類產業繼續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還有利于推動西部地區加快發展,逐步縮小東、中、西部地區差距。
此外,國際經驗表明,穩定的政治局面、發展良好的經濟態勢、廣闊的市場、豐富的勞動力資源,以及不斷完善的商務配套設施和政府服務等,是吸引外資的主要因素,稅收優惠只是一個方面,新稅法的實施也不會對吸引外資產生大的影響。